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取得阶段性进展
为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2015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并选择了12个项目开展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总体进展情况
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12个试点项目,主要是具有一定供水或发电收益的水源或引调水工程,预计总共可吸引社会资本82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6.4%。目前,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均已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但在进度上不够平衡,除少数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外,多数试点尚未真正落地,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湖南莽山水库和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引入社会资本工作。湖南莽山水库以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采取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运营管理分离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坤之源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群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的投标联合体为中标人,由三家单位成立莽山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枢纽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灌区骨干工程的建设,项目法人投入不少于4.2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2%。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采用BOT模式,由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出资人代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确定广东水电二局作为中标单位,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并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运营,初步确定社会资本投资19.56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2%。
二是其他试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除上述2个试点项目外,其余试点项目正在与社会资本投资方进行洽谈,听取社会资本方的意见和建议,部分已经明确了对社会资本的资质资格要求,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操作方式等。如重庆观景口水利枢纽考虑通过要约谈判方式,优先引入之前招标确定的市水投集团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黑龙江奋斗、安徽江巷水库等一些项目考虑把水厂和部分供水管网与项目进行打捆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贵州马岭水利枢纽则考虑采取BOT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由贵州水投公司与中标社会投资人等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建设与运营。
二、各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推动。试点地区由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把吸引社会资本作为重要因素纳入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PPP实施方案,科学测算工程贷款能力、资本金结构、财务内部收益率等,合理确定项目筹资方案,明确不同价格水平、政策条件下工程吸引社会资本的能力,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是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黑龙江、福建等一些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出台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相关鼓励和支持政策措施,部分地区还对试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如福建省明确对列入省级或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项目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资金奖励,主要用于补助PPP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三是做好典型项目示范。地方在推进试点项目的同时,还自行推动开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探索工作,各省通过建立PPP项目库、公布鼓励项目清单等方式,择优储备、公布、推介了一批示范项目,推动了一批水利PPP项目有效落地。这些项目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对推进试点项目顺利实施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虽然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取得积极进展,但水利工程吸引社会仍存在较大难度,主要表现在重大水利工程公益性强、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推行ppp模式办法不多等。下一步,水利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推动试点项目顺利落地,并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